退票期限:
退票最遲須於該放映場次開演前3日辦理,逾期恕不受理。例:8/16(五)映演的場次,最遲於 8/13(二)完成退票手續。
退票手續費:
每張退票收取票面售價10%手續費。換票視同退票,需退票後重新購買。
申請方式:
【選擇電子票或尚未取紙本票】
- 以「信用卡、行動支付、文化幣全額支付」購票:
請使用OPENTIX線上退訂單功能,至會員>訂單紀錄>點入要退訂的訂單,按下「退訂單」勾選欲退項目,線上完成退訂。
※請留意,每日23:30-00:00為系統結算期間暫停服務。請務必留意退票期限,提前申請。
※購買團票、套票或其他無法使用退訂單功能時,請至網站勾選項目1,填寫訂單資料辦理。申請的退票如符合退票規則,將於3個工作日內執行退票作業。 以「ATM轉帳、現金」購票:
請至網站勾選項目2,填寫訂單資料並附上存摺照片辦理,申請的退票如符合退票規則,將於3個工作日內執行退票作業。
※ATM轉帳繳費時產生的轉帳手續費由銀行收取,如有退票情形(含換、補票及節目異動之退票),轉帳手續費恕無法一併退還。
【已取紙本票】
請由下述退票方案擇一辦理:
- 臨櫃退票:
請至影展現場辦理;或服務時間內,至OPENTIX臺北、臺中、臺南、高雄四大服務處辦理。 - 郵寄退票:
請將存摺影本(刷卡購票無須提供)、票券、姓名電話等聯絡資訊於退票期限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100012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1號 OPENTIX 退票小組收」。退票郵寄前請記下票面之訂單編號,並請妥善保存掛號收據。
※郵寄退票之退票手續費發票將預設存入OPENTIX會員載具,如有其他需求,請郵寄後致電客服中心(02)3393-9888。
※以ATM轉帳或現金付款之票券,將在收到郵寄退票申請後,最遲10個工作日內轉帳至所提供之存摺帳戶;以刷卡付款之票券,退票款項將退還至原刷信用卡。
注意事項:
如購票時使用文化幣或點數折抵,退票時,系統將退還折抵之全額文化幣,並於扣除退票手續費後,優先退還點數,再將剩餘款項退回。特別提醒,如退票時(含換、補票及因節目異動之退票),抵用之文化幣、點數已逾使用效期,OPENTIX將無法以任何形式進行返還、展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