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練習:消失的動作》
2016於台北西門町街區首演,是一場觀眾單獨參與的感知體驗。故事從一間紅燈區賓館房內,一本偵探遺落的筆記本開始,內容關於一起一九九〇年代發生在該房間的性工作者謀殺案。圍繞著這個犯罪事件,透過地圖及音軌引導,觀眾戴著耳機一邊依指示步行前往西門町城市不同的場域——繁華的街道、咖啡店、組成複雜的住商混合大樓等,聆聽一段一段敘事。
演出透過一個以一九九〇年代為背景的虛構文本,將過去召喚至眼前,與當下的時空產生碰撞,聲音文本與眼前所見風景的錯置與對話,就像兩個平行時空——記憶試著去「標記」、「銘刻」,而現代化城市快速變換的街景與招牌,卻讓記憶成為一種徒勞(futility)。我們是時間的夢遊者,重複著一個又一個「消逝中」的動作。
概念、作曲、音效:黃思農
文本:黃思農、陳雅柔、黃亭瑋
聲音演員:魏雋展、陳雅柔、江寶琳、陳郁明
*本演出場地為集合地點,因過程中將移動,起點與終點不同,建議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前往集合起點
【再拒漫遊者劇場藝術節】
時間:2023/12/11-12/24
地點:西門町、萬華街區、公館水源地
「漫遊者劇場」啟發自哲學家班雅明提出的「漫遊者」,以發達資本主義時代,人在都市大量人群中行走的個體感知出發。將城市作為巨大的觀眾席,透過耳機裡的聲響將表演與文本隱匿於城市之中。2016年起,黃思農與再拒劇團開始「漫遊者劇場」的創作,曾於台北、澳門、柏林、香港等地演出。
透過觀眾獨自步行、聆聽與體驗的旅程,參與者透過拿到的地圖、路線說明與指示,尋找並抵達老舊城區的不同角落聽取聲檔,觀眾參與這個沒有演員、秘密進行並且只有聲音的「隱形」演出,產生從人群抽離了出來的獨特觀劇體驗,並以一種疏離的角度,重新發現並感受其所居住的城市日常。
12/16-12/24《日常練習:消失的動作》 https://www.opentix.life/event/1712401305357758465
12/12-12/23《其境/他方》https://www.opentix.life/event/1712083632891604993
12/15《逝言書》https://www.opentix.life/event/1712070765493022720
漫遊者劇場藝術節總策劃團隊:
主要創作者:黃思農
製作組:粘馨予、吳盈潔、黃亭瑋、陳柏毓、陳雅柔、羅尹如
技術統籌:馬翊淳
主視覺設計:李激娘
主辦|再拒劇團
贊助|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再拒劇團】
再拒劇團2002年由臺灣80後世代不同領域藝術家組成,早年從事環境劇、詩劇、多媒材劇場,探索全球化影響下該世代的性別、階級處境與生存意識,並以劇場、音樂演出、展覽、獨立劇展策畫等各種創作型態推出製作,近年多部作品聚焦於「聲音劇場」的美學實踐。2017年以《諸神黃昏》榮獲世界劇場設計展WSD「聲音設計」金獎殊榮。2019年以《明白歌》獲得第十八屆台新藝術獎年度大獎。從小型前衛創作、非制式劇場空間演出的跨域作品到中大型劇場製作,再拒劇團持續尋找與實踐劇場藝術如何在抵拒全球資本主義文化均質化現象(homogeneity)及去政治後現代美學中,逃離失語狀態的可能。
◎身心障礙人士及其必要陪同者(限1人),享 5 折(入場時請出示身心障礙手冊)
◎再拒之友85折
◎套票折扣:同時購買【再拒漫遊者劇場藝術節】的《日常練習:消失的動作》、《其境/他方》、《逝言書》三檔演出,享套票優惠 85折
◎早鳥期間(2023/10/17-11/12)任選【再拒漫遊者劇場藝術節】兩檔演出,享88折優惠
退票期限:
最遲須在演出日10日前(不含演出日)辦理,逾期無法受理。
例:演出日為6/29,最後退票期限為6/19。
退票手續費:
每張退票收取票面售價10%手續費。換票視同退票,需退票後重新購買。
申請方式:
【選擇電子票或尚未取紙本票】
以「ATM轉帳、現金」購票:
請至網站勾選項目2,填寫訂單資料並附上存摺照片辦理,申請的退票如符合退票規則,將於3個工作日內執行退票作業。
※ATM轉帳繳費時產生的轉帳手續費由銀行收取,如有退票情形(含換、補票及節目異動之退票),轉帳手續費恕無法一併退還。
【已取紙本票】
請由下述退票方案擇一辦理:
注意事項:
如購票時使用文化幣或點數折抵,退票時,系統將退還折抵之全額文化幣,並於扣除退票手續費後,優先退還點數,再將剩餘款項退回。特別提醒,如退票時(含換、補票及因節目異動之退票),抵用之文化幣、點數已逾使用效期,OPENTIX將無法以任何形式進行返還、展延。
【優惠組合退票】若購買兩個品項以上之優惠組合,退票須全數辦理退票,或退票後剩餘數量仍符合原優惠組合規則,方可辦理。
【套票退票】套票退票需整套辦理,無法以單張票券申請退票,亦不接受換票。如購買不同場次票券,最遲需於所購買的首場演出日10日前(不含演出日)辦理,如套票另有規定者,請依套票頁面之注意事項為主。
※ 依據文化部「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3點規定,本節目之主要表演人員或主要節目內容,於預定表演前發生變動時,本活動之退票機制、受理方式、退款途徑等資訊,將另行公告於本節目頁面。
贊助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