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觀眾,你好,
原訂於2021年05月20日(四)19:30於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表演廳演出之舊情新聲 當代作曲家之作品發表與對談XVII,因疫情防疫升級,將延期至2021年10月05日(二)19:30 原場地演出。
已購票觀眾可持原票券入場,如不克前往之觀眾自公告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含)止可辦理全額退票。
退票辦法如下:
一、【已取紙本票者/現金購票者】
方式1. 現場辦理:請於2021年06月30 日(含)前持票前往OPENTIX臺北、臺中、臺南、高雄服務處辦理全額退票。
方式2. 掛號郵寄:如不方便親自辦理退票,請於2021年06月30 日(含)前(以郵戳為憑,須自行負擔郵資)掛號郵寄票券至 830043高雄市鳯山區三多一路1號(OPENTIX兩廳院文化生活 黃小姐收)。
刷卡購票者將全額退刷,現金購票者請務必附上存摺影本及電話聯絡資料,以便退款至您的帳戶。※提醒您:票券寄回前請先記下票券上的訂單編號(如:202001220000123-1),以利後續來電查詢退票狀況。
二、 【未取票者/刷卡購買App電子票者】
方式1. 線上申請:於2021年05月31日前進入退票申請系統https://refund.opentix.life/完成退票申請。
方式2. E-mail、或傳真申請:於2021年05月31日前下載申請表https://supr.link/8DGKE,將檔案寄至opentixservice@mail.npac-ntch.org,或傳真至(02)3393-9908。
三、向主辦單位購買之有價票券者,請洽國立中山大學音樂學系辦理,聯絡電話(07)5252000 #3341。
相關問題歡迎來電OPENTIX兩廳院文化生活客服中心洽詢:(02)3393-9888(每日09:00-20:00)。
「當代作曲家之作品發表與對談」系列是由國立中山大學音樂學系作曲組教師們所發起,兼具學術性與學術研討的音樂創作發表會。創作發表以本校音樂系教師之創作為主,並邀請國內、外教授們共襄盛舉,相互交流。
2021年的這場發表會將以藝術歌曲創作為主題,每一位作曲家創作二至三首歌曲,並邀請文學院其他學術單位的教授們一起共襄盛舉,探討不同語系歌詞的文學性及與音樂的結合性。不論是聲樂作品或是器樂作品,音樂總是與文學密不可分。古今中外,藝術歌曲中的歌詞往往都取自於詩人的詩作,作曲家則藉由音樂再次呈現詩中想表達的詞意。若是在器樂作品上,作曲家也常常因為閱讀了某些令人感動的詩作,有感而發的以音樂二度創作出其詩中的意境。這次的活動,除了音樂之外,也請了學者們探討詩中的意境與詞彙用法,從不同的專業角度上或許能碰撞出另類的火花。盼能帶給愛樂者們與聽眾們多樣的音樂類型,豐富大家對音樂與語文的想像力,進而提升對在地文化的關懷與熱情。與以往不同,在這次音樂會的前一天加上了會前論壇,希望這些歌詞與歌曲的創作能夠被更多的人欣賞,與了解其中的內涵與特質。
作曲家|江俊典、李思嫺、劉聖賢、應廣儀
與談人|杜佳倫(中文系)、歐淑珍(外文系)
演唱家|林健吉、洪翠蓮、陳集安、湯慧茹
鋼琴家|陳芝羽、黃楚涵
主辦單位|國立中山大學音樂學系、國立中山大學高教深耕學院核心架構計畫 ─文學院特色核心計畫、中華民國聲樂家協會
協辦單位|國立中山大學研究發展處
◎身心障礙人士及陪同者1名購票5折優待,入場時應出示身心障礙手冊,陪同者與身障者需同時入場
◎學生購票6折
◎早鳥合購優惠:4/20 23:59前,兩張合購5折
◎衛武營任意會員級別購票9折
退票期限:
最遲須在演出日10日前(不含演出日)辦理,逾期無法受理。
例:演出日為6/29,最後退票期限為6/19。
退票手續費:
每張退票收取票面售價10%手續費。換票視同退票,需退票後重新購買。
申請方式:
【選擇電子票或尚未取紙本票】
以「ATM轉帳、現金」購票:
請至網站勾選項目2,填寫訂單資料並附上存摺照片辦理,申請的退票如符合退票規則,將於3個工作日內執行退票作業。
※ATM轉帳繳費時產生的轉帳手續費由銀行收取,如有退票情形(含換、補票及節目異動之退票),轉帳手續費恕無法一併退還。
【已取紙本票】
請由下述退票方案擇一辦理:
注意事項:
如購票時使用文化幣或點數折抵,退票時,系統將退還折抵之全額文化幣,並於扣除退票手續費後,優先退還點數,再將剩餘款項退回。特別提醒,如退票時(含換、補票及因節目異動之退票),抵用之文化幣、點數已逾使用效期,OPENTIX將無法以任何形式進行返還、展延。
【優惠組合退票】若購買兩個品項以上之優惠組合,退票須全數辦理退票,或退票後剩餘數量仍符合原優惠組合規則,方可辦理。
【套票退票】套票退票需整套辦理,無法以單張票券申請退票,亦不接受換票。如購買不同場次票券,最遲需於所購買的首場演出日10日前(不含演出日)辦理,如套票另有規定者,請依套票頁面之注意事項為主。
※ 依據文化部「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3點規定,本節目之主要表演人員或主要節目內容,於預定表演前發生變動時,本活動之退票機制、受理方式、退款途徑等資訊,將另行公告於本節目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