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作人-翁佳芬
執行製作-張紀盈、蒲孝慈
主辦單位-台灣合唱協會
贊助單位-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合唱團/秀朗國小合唱團、羅東國中合唱團、中山女高合唱團、建中北一聯合合唱團
委託作曲家/林京美、李思嫺、任真慧、蘇屹、劉毅
台灣合唱協會成立於民國102年,自成立以來,旨以推廣合唱藝術,深化合唱教學與研究,促進國內外合唱及藝術文化之發展為宗旨。協會積極與國內外優秀指揮家、作曲家與音樂教育家們合作,鼓勵台灣作曲家持續創作具原創性以及帶有正向積極抗疫之合唱作品,藉由『新韻之聲』合唱作品委託創作以拓展本土合唱音樂藝術性與多元性,除提升我國合唱音樂創作水準外。
台灣合唱協會堅持推廣臺灣原創合唱作品,積極與國內優秀作曲人才合作,厚植實力;為鼓勵新生代作曲家持續創作具原創性之合唱作品,並藉由徵件拓展本土音樂藝術性與多元性,提升我國合唱音樂創作水準。至今從數十位台灣作曲家、逾百件作品選出31首優秀合唱作品,並與國內知名合唱團隊合作進行作品發表,更透過出版得獎作品樂譜,實際推廣作曲家之創作。2024年舉行合唱新創作聯合音樂會首演發表。並期許此批作品能經協會推薦至教育部,納入「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合唱類別指定曲庫,希冀完成深耕合唱教育之使命。
◎團票10張8折
◎身心障礙人士及陪同者1名購票5折優待,入場時應出示身心障礙手冊,陪同者與身障者需同時入場
退票期限:
最遲須在演出日10日前(不含演出日)辦理,逾期無法受理。
例:演出日為6/29,最後退票期限為6/19。
退票手續費:
每張退票收取票面售價10%手續費。換票視同退票,需退票後重新購買。
申請方式:
【選擇電子票或尚未取紙本票】
以「ATM轉帳、現金」購票:
請至網站勾選項目2,填寫訂單資料並附上存摺照片辦理,申請的退票如符合退票規則,將於3個工作日內執行退票作業。
※ATM轉帳繳費時產生的轉帳手續費由銀行收取,如有退票情形(含換、補票及節目異動之退票),轉帳手續費恕無法一併退還。
【已取紙本票】
請由下述退票方案擇一辦理:
注意事項:
如購票時使用文化幣或點數折抵,退票時,系統將退還折抵之全額文化幣,並於扣除退票手續費後,優先退還點數,再將剩餘款項退回。特別提醒,如退票時(含換、補票及因節目異動之退票),抵用之文化幣、點數已逾使用效期,OPENTIX將無法以任何形式進行返還、展延。
【優惠組合退票】若購買兩個品項以上之優惠組合,退票須全數辦理退票,或退票後剩餘數量仍符合原優惠組合規則,方可辦理。
【套票退票】套票退票需整套辦理,無法以單張票券申請退票,亦不接受換票。如購買不同場次票券,最遲需於所購買的首場演出日10日前(不含演出日)辦理,如套票另有規定者,請依套票頁面之注意事項為主。
※ 依據文化部「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3點規定,本節目之主要表演人員或主要節目內容,於預定表演前發生變動時,本活動之退票機制、受理方式、退款途徑等資訊,將另行公告於本節目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