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盟—台灣50週年系列樂展III∕室內樂音樂會

The 50th Anniversary Concert Series of ACL-Taiwan

類別: 音樂
分級:普遍級
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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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介紹

「亞洲作曲家聯盟 Asian Composers League」(簡稱曲盟)為亞太地區歷史最悠久,且最重要之國際文化組織。

由已故作曲家許常惠所發想,於1973年由日本、韓國與香港共同響應而成立。曲盟成立以來透過各成員國輪流舉辦亞太音樂節,為台灣和亞太地區當代作曲家提供持續而穩定的作品發表與音樂交流平台。

2023年適逢曲盟成立50週年,規劃一系列活動包含六場音樂會、一場學術研討會及50週年文物展,此場音樂會共演出8首作品,其中陳立立、李綺恬、趙立瑋為歷年ACL青年作曲獎得獎作曲家,他們在眾多亞太青年作曲家中脫 穎而出,透過此次委創別具意義。

ACL-Taiwan50週年系列活動是回顧過去、堅定腳步並展望未來。

 

演出曲目:(依姓氏筆畫):

王瑩潔《冉冉》,為小提琴與鋼琴

邱妍甯《儀式》,為長笛與鋼琴

李綺恬《記憶斷片》,為女高音、單簧管與鋼琴(委託創作,ACL青年作曲獎得獎作曲家)

林進祐《斑芝花》,為女高音與鋼琴

陳立立《浮光集》,為小提琴、大提琴與鋼琴 (委託創作,ACL青年作曲獎得獎作曲家)

趙立瑋《風蝕》,為單簧管、小提琴與大提琴(委託創作,ACL青年作曲獎得獎作曲家) 

蕭慶瑜《迴》,為單簧管、大提琴與鋼琴

羅芳偉《幻境,在深淵之底》,為中提琴與電聲

 

製作人:蕭慶瑜

演出人員:

指揮/陳啟禮

小提琴/張善詩、陳玟佐

中提琴/王敏玲

大提琴/丁莉齡

長笛/胡志瑋

單簧管/吳惠琪

鋼琴/王大維、林冠廷、郭翔豪

女高音/張心梅 

 

主辦單位:亞洲作曲家聯盟台灣總會、臺灣音樂館

協辦單位:台灣作曲家協會

折扣方案

臺灣戲曲中心會員9折

兩廳院會員9折

學生8折(入場時請出示有效證件)

65歲長者5折(入場時請出示有效證件)

身心障礙人士及陪同者1名購票5折優待,入場時應出示身心障礙手冊,陪同者與身障者需同時入場

退換須知

退票期限:

最遲須在演出日10日前(不含演出日)辦理,逾期無法受理。

例:演出日為6/29,最後退票期限為6/19。

退票手續費:

每張退票收取票面售價10%手續費。換票視同退票,需退票後重新購買。

申請方式:

【選擇電子票或尚未取紙本票】

  1. 以「信用卡、行動支付、文化幣全額支付」購票:
    請使用OPENTIX線上退訂單功能,至會員>訂單紀錄>點入要退訂的訂單,按下「退訂單」勾選欲退項目,線上完成退訂。
    ※請留意,每日23:30-00:00為系統結算期間暫停服務。請務必留意退票期限,提前申請。
    ※購買團票、套票或其他無法使用退訂單功能時,請至網站勾選項目1,填寫訂單資料辦理。申請的退票如符合退票規則,將於3個工作日內執行退票作業。
  2. 以「ATM轉帳、現金」購票:
    請至網站勾選項目2,填寫訂單資料並附上存摺照片辦理,申請的退票如符合退票規則,將於3個工作日內執行退票作業。
    ※ATM轉帳繳費時產生的轉帳手續費由銀行收取,如有退票情形(含換、補票及節目異動之退票),轉帳手續費恕無法一併退還。


【已取紙本票】

請由下述退票方案擇一辦理:

  1. 臨櫃退票:請於服務時間內,至OPENTIX臺北、臺中、臺南、高雄四大服務處辦理。
  2. 郵寄退票:請將存摺影本(刷卡購票無須提供)、票券、姓名電話等聯絡資訊於退票期限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100012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1號 OPENTIX 退票小組收」。退票郵寄前請記下票面之訂單編號,並請妥善保存掛號收據。
    ※郵寄退票之退票手續費發票將預設存入OPENTIX會員載具,如有其他需求,請郵寄後致電客服中心(02)3393-9888。
    ※以ATM轉帳或現金付款之票券,將在收到郵寄退票申請後,最遲10個工作日內轉帳至所提供之存摺帳戶;以刷卡付款之票券,退票款項將退還至原刷信用卡。


注意事項:

  • 如購票時使用文化幣或點數折抵,退票時,系統將退還折抵之全額文化幣,並於扣除退票手續費後,優先退還點數,再將剩餘款項退回。特別提醒,如退票時(含換、補票及因節目異動之退票),抵用之文化幣、點數已逾使用效期,OPENTIX將無法以任何形式進行返還、展延。

  • 【優惠組合退票】若購買兩個品項以上之優惠組合,退票須全數辦理退票,或退票後剩餘數量仍符合原優惠組合規則,方可辦理。

  • 【套票退票】套票退票需整套辦理,無法以單張票券申請退票,亦不接受換票。如購買不同場次票券,最遲需於所購買的首場演出日10日前(不含演出日)辦理,如套票另有規定者,請依套票頁面之注意事項為主。


※ 依據文化部「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3點規定,本節目之主要表演人員或主要節目內容,於預定表演前發生變動時,本活動之退票機制、受理方式、退款途徑等資訊,將另行公告於本節目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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