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呷飽味-三個人十週年音樂會》

類別: 音樂
分級:普遍級
主辦:
三個人 0933-868-006
本節目已下架

節目介紹

「三個人」以當代思維重新演繹傳統音樂,以古箏、中阮、笛和簫重新編創詮釋多首經典民謠,自2013年創立以來便從表演類型、創作風格、樂團品牌等面向,找尋臺灣現今樂壇定位,傳統樂器發展的未來。每年舉辦定期展演之餘,近年亦多次受邀出訪參加藝術節活動,推廣臺灣傳統音樂文化,更致力於跨文化對話,與不同作曲家、樂器組合一起演出,激盪更多火花。出版專輯《嬗》榮獲第33屆傳統藝術金曲獎最佳跨界專輯獎;出版專輯《催化效應-融・共感》入圍第34屆傳統藝術金曲獎最佳跨界專輯獎,成果斐然。

 

2023年為樂團成立十週年,期盼重新爬梳十年來的點滴累積,邀請當代優秀樂團及演奏家-「ARoot同根生」、「荒誕樂團」等一同合作,以臺灣人氛圍語境生活中的一句:「呷飽味」開始,簡單問安的語句後包含了關心與平易近人,「你我」之間的無距離。而三個人一直以來希望以在地溝通、全球視野為展望,使國樂在地國際化,拉近所處這個時代下,我們所能觸及到的距離,期許以臺灣大樹為框架藍圖,溯源從根-傳統語彙、傳統曲目,發展為體-重現再譯、突破制約,綻放為鬱-當代語境、跨域對談。

 

演出曲目

劉至軒:《望著牛尾擺呀擺的阿枝》

王樂倫:《遂行》

三個人:《順手牽羊》

刁鵬:《Lasore》fit.A Root同根生

郭靖沐:《島》fit. A Root同根生

荒誕樂團:《蒙太奇之音》

任重:《搖著槳的茉莉小六》

 

演出人員

製作人及演出者|三個人

共同演出者|A Root同根生、荒誕樂團、歐子綺、龔麗臻、匡淇銘

 

主辦單位|三個人

協辦單位|國立臺灣大學藝文中心

贊助單位|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折扣方案

◎身心障礙人士及陪同者1名購票5折優待,入場時應出示身心障礙手冊,陪同者與身障者需同時入場

◎年滿65歲(含)以上長者購票5折,入場須出示有效證件

學生購票5折,入場須出示有效證件

兩廳院會員9折

臺灣大學系統教職員工學生100元,入場須出示有效證件

退換須知

退票期限:

最遲須在演出日10日前(不含演出日)辦理,逾期無法受理。

例:演出日為6/29,最後退票期限為6/19。

退票手續費:

每張退票收取票面售價10%手續費。換票視同退票,需退票後重新購買。

申請方式:

【選擇電子票或尚未取紙本票】

  1. 以「信用卡、行動支付、文化幣全額支付」購票:
    請使用OPENTIX線上退訂單功能,至會員>訂單紀錄>點入要退訂的訂單,按下「退訂單」勾選欲退項目,線上完成退訂。
    ※請留意,每日23:30-00:00為系統結算期間暫停服務。請務必留意退票期限,提前申請。
    ※購買團票、套票或其他無法使用退訂單功能時,請至網站勾選項目1,填寫訂單資料辦理。申請的退票如符合退票規則,將於3個工作日內執行退票作業。
  2. 以「ATM轉帳、現金」購票:
    請至網站勾選項目2,填寫訂單資料並附上存摺照片辦理,申請的退票如符合退票規則,將於3個工作日內執行退票作業。
    ※ATM轉帳繳費時產生的轉帳手續費由銀行收取,如有退票情形(含換、補票及節目異動之退票),轉帳手續費恕無法一併退還。


【已取紙本票】

請由下述退票方案擇一辦理:

  1. 臨櫃退票:請於服務時間內,至OPENTIX臺北、臺中、臺南、高雄四大服務處辦理。
  2. 郵寄退票:請將存摺影本(刷卡購票無須提供)、票券、姓名電話等聯絡資訊於退票期限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100012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1號 OPENTIX 退票小組收」。退票郵寄前請記下票面之訂單編號,並請妥善保存掛號收據。
    ※郵寄退票之退票手續費發票將預設存入OPENTIX會員載具,如有其他需求,請郵寄後致電客服中心(02)3393-9888。
    ※以ATM轉帳或現金付款之票券,將在收到郵寄退票申請後,最遲10個工作日內轉帳至所提供之存摺帳戶;以刷卡付款之票券,退票款項將退還至原刷信用卡。


注意事項:

  • 如購票時使用文化幣或點數折抵,退票時,系統將退還折抵之全額文化幣,並於扣除退票手續費後,優先退還點數,再將剩餘款項退回。特別提醒,如退票時(含換、補票及因節目異動之退票),抵用之文化幣、點數已逾使用效期,OPENTIX將無法以任何形式進行返還、展延。

  • 【優惠組合退票】若購買兩個品項以上之優惠組合,退票須全數辦理退票,或退票後剩餘數量仍符合原優惠組合規則,方可辦理。

  • 【套票退票】套票退票需整套辦理,無法以單張票券申請退票,亦不接受換票。如購買不同場次票券,最遲需於所購買的首場演出日10日前(不含演出日)辦理,如套票另有規定者,請依套票頁面之注意事項為主。


※ 依據文化部「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3點規定,本節目之主要表演人員或主要節目內容,於預定表演前發生變動時,本活動之退票機制、受理方式、退款途徑等資訊,將另行公告於本節目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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