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雙十國中音樂班設立於西元1973年,由當時省立交響樂團團長史惟亮教授創設,並邀請賴德和、沈錦堂及林文也等數名老師在校內所設立的音樂資賦優異班,並敦聘學有專長、經驗豐富、且熱心教學之音樂教師、專家及教授擔任負責教學。
雙十音樂班設有多個樂團:管弦樂團、管樂團、弦樂團、國樂團、絲竹室內樂團、擊樂團及其他小型室內樂。歷年來演出與比賽經驗豐富,參加臺中市及全國團體組、個人組音樂比賽皆常榮獲得特優第一名,成績輝煌,並經常受邀為藝文活動作演出,深獲好評。
五十年來雙十音樂班為音樂藝術界培育出許多優秀的人才,如今多數任教於國內外各級學校,也活躍於國內外知名樂團或個人從事音樂演奏、創作或教學等工作。本次為設立50週年音樂會再次邀集多位傑出校友與在校學弟妹共同登台,演出包含中西多首優美樂曲,誠摯邀您一同聆賞。
◎身心障礙人士及陪同者1名購票5折優待,入場時應出示身心障礙手冊,陪同者與身障者需同時入場
◎敬老票5折
◎歌劇院付費會員9折、免費會員(學生卡)9折
退票期限:
最遲須在演出日10日前(不含演出日)辦理,逾期無法受理。
例:演出日為6/29,最後退票期限為6/19。
退票手續費:
每張退票收取票面售價10%手續費。換票視同退票,需退票後重新購買。
申請方式:
【選擇電子票或尚未取紙本票】
以「ATM轉帳、現金」購票:
請至網站勾選項目2,填寫訂單資料並附上存摺照片辦理,申請的退票如符合退票規則,將於3個工作日內執行退票作業。
※ATM轉帳繳費時產生的轉帳手續費由銀行收取,如有退票情形(含換、補票及節目異動之退票),轉帳手續費恕無法一併退還。
【已取紙本票】
請由下述退票方案擇一辦理:
注意事項:
如購票時使用文化幣或點數折抵,退票時,系統將退還折抵之全額文化幣,並於扣除退票手續費後,優先退還點數,再將剩餘款項退回。特別提醒,如退票時(含換、補票及因節目異動之退票),抵用之文化幣、點數已逾使用效期,OPENTIX將無法以任何形式進行返還、展延。
【優惠組合退票】若購買兩個品項以上之優惠組合,退票須全數辦理退票,或退票後剩餘數量仍符合原優惠組合規則,方可辦理。
【套票退票】套票退票需整套辦理,無法以單張票券申請退票,亦不接受換票。如購買不同場次票券,最遲需於所購買的首場演出日10日前(不含演出日)辦理,如套票另有規定者,請依套票頁面之注意事項為主。
※ 依據文化部「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3點規定,本節目之主要表演人員或主要節目內容,於預定表演前發生變動時,本活動之退票機制、受理方式、退款途徑等資訊,將另行公告於本節目頁面。